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依据,真实、准确的数据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随着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普及程度的不断提升,部分社会监测机构由于数据质量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何加强社会监测机构监管,确保监测数据的公信力?成为生态环境部门必须关注并应对的问题。
“近年来,上海始终绷紧强化监督管理这根弦,从构建完善监管制度入手,探索建立起贯穿社会监测机构全生命周期的‘事前’备案管理、‘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激励惩戒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不断压实‘谁用数、谁监管;谁出数、谁负责’的责任,引导社会化监测服务行业良性发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陈轶波说。
持续构建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逐步放开监测市场,鼓励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监测服务。
“绝不能让监管出现真空地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王向明说,开放的市场可能会引来无序的行为,必须从建立法规制度入手,尽早为加强行业监管做好支撑。
2016年,上海将社会监测机构备案管理的要求写入了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并制定了《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了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备案要求及工作程序,明确了备案效力,即备案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可以在环境执法和管理中应用。
市场形势不断变化,制度体系建设也随之不断完善。此后,上海又先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关于试点开展本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社会监测机构监管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依法依规监管社会监测机构、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
运用数字化平台做好全过程监管
打开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可以清楚地看到全市所有经过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信息。点击进入某个监测任务页面,任务详情、采样照片、样品信息、监测报告等数据一览无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质量管理科负责人宋钊向记者介绍,监管系统是2017年搭建完成,2018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的。备案机构要定期更新人员、设备、资质能力等基础信息,将日常服务活动中涉及的合同、监测方案等信息录入系统,在开展现场监测或运维工作时,使用微信实时上传工作照片,记录监测时间和位置信息,上传监测报告至监管系统,实现全过程留痕。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委托项目的实时进度动态,市、区生态环境系统监管人员通过系统实时跟踪监控和数据综合分析,开展对备案机构的质量风险评估和非现场检查,确保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得到跟踪溯源和有效整改。
此外,2019年,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牵头编写了《上海市环境监测行业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建设技术指南》团体标准,指导环境监测机构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环境监测活动的全流程管理和全面质量控制。
截至2022年12月底,上海全市累计已有300余家社会监测机构完成备案,每月上传各类监测报告近万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据此开展线上“非接触式”抽查,尽量减轻对企业正常运行的影响。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开展行业信用风险等级评价
2023年年初,针对2022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不规范、资质认定要求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约谈了6家社会监测机构,通报了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生态环境技术规范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违反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等有关情况。
据介绍,2018年以来,上海已对十余家社会监测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了处罚,对50余家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社会监测机构提出了责令整改要求。
除了严格监管,自2019年起,上海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持续对已备案并提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监测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
据了解,评价按照信用风险从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和差异化监管,对于A级社会监测机构免于现场检查,对于B级至E级社会监测机构依据失信风险进行不同比例的现场“双随机”抽查。
开展信用评级后,风险较低、信誉较好的A、B等级机构的业务量在逐年提升,2021年大约为50%,2022年增长到了62%,信用风险评级的引导作用逐渐显现。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信用风险评级结果的综合运用并开展精准监管,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筑牢监测数据质量底线,推进社会监测机构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处长魏化军说。
中国环境报记者丁波